在台灣開車最痛苦的事:台灣人幾乎沒有超車道的觀念。先別論一般市區車道,但是拜託:高速公路的內線道是超車道,請別霸佔著不走!這也是許多新手駕駛很不曉得的規則。
中山高速公路的速限是 100 公里,但是政府目前規定只有超過 110 公里的案例才算超速,因為這十公里算是「機械寬限值」,省得因為測速機械不準確所造成的任何申訴困擾。但是太多人抱著道路就是我家的心態而一切入內線車道就死佔著不走,當然因為內線車道不會有大卡車來攪局,而且車少 (超車道當然車少啊),所以自己成為擋路車還不曉得。
高速公路十次塞車有九次是因為龜車引起的,另外那一次是交通意外。
你會很驚訝:我開得慢跟別人有關係嗎?有,甚至你可能是塞車的元兇都還不曉得。
大卡車最高速限是 90 公里,但他們因為趕時間幾乎都利用那十公里的「寬限值」,也就是說大卡車在高速公路上大都是開在 99 公里左右,因為這個速度最快而且也不會被開單。而如果內線道的小客車不願意超過 100 公里,那麼非常容易就跟大卡車平行,而造成整條路堵塞。假設這台車開 95 公里 (不算慢了),但是卻和旁邊的卡車並排時,那後面就塞得很了:第一台車開 90,跟車的第二台因為加速煞車的關係可能會開八十幾,跟車的第三台就得開七十幾,第四台六十幾,前面那台開九十幾公里的車可能根本沒料到後面十幾公里處的交流道連車都上不去了,這就是龜車害人之處 -- 他不知道自己害人,但他卻是很多塞車的元兇。因此,就算你真的很喜歡佔用內線車道不走、如果你真的覺得開慢點就是安全的保障,那真的也算了,沒關係,但至少別跟隔壁車道的車並排擋路,留一個空隙讓後方的車可以超越你,如果你眼前是兩線道的車子並排一起龜,肯定後面十幾公里處絕對塞到翻掉。
開上高速公路時,請讓出內線車道。超完車後讓內線車道空出來,別以為你一時不讓,在那裡堅持顯現出你多有氣概,你正是交通的擋路毒瘤,因為你違規佔據內線車道,別人必須要繞過你來超車,徒增別人開車的危險性,你反而是被動的殺人兇手!很多人會嫌為何有的車得經常變換車道來超車,不是危險駕駛嗎?問題是這些「危險駕駛」本來可以不需要危險就合法地利用超車道來超車的,但是因為超車道被龜車擋住了,他只好被迫採用其他較「危險」方式超車 -- 說塞內線車道的龜車害人,是高速公路交通的隱形毒瘤一點也不為過。而且很多人有個開車迷思:開得慢比較不會發生事故。這是大錯特錯的,你的車速比別人慢不但使你更容易被撞,也使得想要超過你的車發生危險而影響到你,開得特別慢的車實際上是都是中潛在的、幾乎不被發覺的交通事故引發者。
當然你會說:我開 100 公里了,難道不能佔據內線車道不走嗎?不能,對不起。那是公共的財產,就像公廁一樣,你拉完就是要讓出來給別人用,這跟你時速多少無關,就好比跟你幾分鐘拉完屎是無關的一樣的道理 -- 超完車請讓出超車道,就算不讓佔著不走也沒關係,但如果你的後方有比你快的汽車接近時,請讓出內線車道 -- 你沒有權利和法規佔據不走 (高速公路的中央安全島都有一直不斷的黃牌警示:「內線車道為超車道」,所謂超車道顧名思義就是讓人超車用的,不是讓你佔據用的),在上坡道或下大雨的路況時,你可能會抱怨:「這已經是我的極速了,還要怎樣?」-- 問題是你的極速不代表是別人的極速,你的車做不到的,別人的車可能輕易做到,請讓出內線道,因為那是一條超車道,不要讓別人閃你遠燈、按你喇叭才會讓你知道那是超車道 -- 你想要慢慢開,可以,去中間車道或是外線車道(中線記住不要擋到大卡車的超車道)。在中山高速公路開內線道時,維持 105 左右的速度、在二高絕大多數的路段 (視當地速限,但二高幾乎全線都是速限 110 公里) 的內線車道開車時維持 115 公里左右才是最安全的,善用那「寬限值」10 公里反而會讓你在高速公路行駛更加安全,因為你的車速跟大家是類似的,而行駛內線車道本來就該稍微快一點點 (在不被開單的範圍內)。如果大家願意去世界上一些先進國家看看別人怎麼開車的,比如說德國、北歐、日本,你會發現別人的內線超車道是多麼地有秩序地讓道,那是高度文明的象徵-- 高度文明的取決條件不是在於「侵略、佔據」,而是在於「秩序」。
引用文章來源:http://blog.xuite.net/vernielu/wretch
有些三寶佔據超車道閃燈還會暴走或故意踩煞車 真的讓人覺得很討厭!!
回覆刪除真的~~~
刪除我也認為第一台慢後面都慢這個道理
回覆刪除跟第一台突然放慢十公里第二台就變放慢十五公里...
到最後就是煞車最大原因
這外國有真實實驗報導出來
我本身是職業駕駛天天跑國道
感同身受
真的 阿楠因為本身職業關係,每天至少開車七小時以上, 所以才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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