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 星期六

近期最多車友詢問~~~貼牌就一定會被銷毀嗎??

藍寶堅尼超跑「大牛」上路被攔查,「大牛」因無牌照被没入後判定須銷燬,讓網友大呼太浪費,還指這是「最笨的法令規定」,其實,如果車主不是六都居民,或許「大牛」有一線生機。因為近幾年在南投和基隆也分別有無照超跑開上路被攔查,結果一部法拍、一部發還給車主,都逃過銷毀命運,主要原因是因為六都與其他縣市適用法規不同。

2013年,車主從台北駕駛「大牛」上路,因「大牛」未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無法領掛車牌,車主於是懸掛其他輛車牌照開到台中被警方攔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條規定,車主被開罰3600元,「大牛」則被没入,還要銷毀,銷燬後當廢鐵論斤賣,讓網友大呼可惜。

但詳細了解後發現,去年7月,一部「小牛」同樣因車輛耗能無法通過安全審驗合格,掛他車車牌上路在國道五號被攔查,最後小牛車主戶籍所在地基隆監理站,以「小牛」持有車輛類進口證明書,並非來歷不明的拼裝車輛,裁罰單位認為不須銷燬,將車輛發還車主

另外,201012月,一部Dodge Viper毒蛇,同樣懸掛他車車牌開上路,在南投被警方攔查後沒入,最後被拍賣得款60餘萬元,沒入國庫。兩輛超跑都逃過銷毀命運,為何唯獨「大牛」不行?追查後發現,原來竟與車主戶籍所在地有關。
因為「大牛」車主戶籍所在地的台北市交通裁決所,是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經處分沒入之車輛、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攤棚、攤架者,於裁決確定後銷燬。」

南投、基隆等地,都是依照《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處理,「對於没入車輛或物品之違規案件…,於裁決確定後三個月內公開拍賣之,其不適合公開拍賣或公開拍賣無人應買者銷燬之。」而拍賣後的車輛,不得再申領牌照。

負責彰化、南投等地監理業務的交通部台中區監理所表示,依該規定没入的車輛先拍賣,拍賣不出去才會銷燬,除非車輛是不堪使用沒有價值的拼裝車才會不經拍賣,直接銷燬。

為何同樣違規事件卻有一國兩制,甚至一國三制的裁罰方式,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科長表示,公路總局所屬的監理執法機關(各地監理所)對於車輛沒入的部份,應依《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將適合的車輛進行先拍賣,賣不出去再銷燬。
至於直轄市裁決單位也可以訂定拍賣辦法,若沒有訂定,就必須回歸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一律銷燬,據了解目前六都直轄市都沒有另訂處理辦法。


三輛跑車比一比



銷毀的寶堅尼「大牛」Murcielago LP-640
2013/11/28 未領車牌,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台中市區被攔查没入
暱稱:「大牛」,以蠻牛為徽章
極速:340km/h0~100km/h僅需3.4秒)
馬力╱排氣量:640匹╱6496c.c.
引擎:V12引擎


道奇Dodge Viper 超跑
2010/12/11 懸掛他車車牌於集集鎮省道被攔查沒入
2013/05     公開拍賣60餘萬元
暱稱:「毒蛇」、「響尾蛇」
極速:320km/h(0100km/h只需3.7)
馬力╱排氣量:800多匹/7800c.c.
引擎:V10引擎


藍寶堅尼「小牛」Gallardo 超跑
2015/7/19   未領車牌,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國道五號路肩被攔查
2015     發還車主
暱稱:「小牛」
極速:極速325km/h (0~100km/h只要3.7)
馬力╱排氣量:520
引擎:V10引擎







引用自蘋果日報

2 則留言:

  1. 重點這台大牛是用零件車進口
    為了省錢不能驗車
    所以楠哥您應該強調尋求正確管道
    繳稅驗車領牌
    這樣才保險
    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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